| 从今年9月1日起,随团进藏旅游的游客将和旅行社签订一份崭新的旅游组团合同。
近年来,西藏旅游市场日趋规范,旅游基础设施日益完善,进藏游客对西藏游的满意程度也越来越高。进藏旅游的国内外游客迅速增加,给旅游业带来巨大推动力的同时,对行业规范化、正规化的要求也不断提高。这样也就折射出目前西藏旅游市场出现的一些问题。
例如目前西藏旅游市场存在的“零负团费”等恶性竞争等现象,将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,导致很多旅游产品价格低、质量差、信息不透明、服务不到位的问题,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,给西藏旅游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。为此,西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从合同入手,开始解决“零负团费”等严重扰乱西藏旅游市场的顽疾。
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“全面推行《西藏自治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》会议”上了解到,从2008年9月1日起,西藏将全面推行国内旅游合同制度。参照国家旅游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》示范文本,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制定了《西藏自治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》,并经自治区工商管理局监制通过。
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次顿接受采访时说,该文本对旅行社接待的各类旅游团队(包括自联团、地接团、散拼团等)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服务质量标准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、近点购物次数等内容在合同中约定清楚,让游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清楚自己的权益与义务,以此制约旅行社和导游的违规操作,同时开展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和监督检查工作,切实规范旅行社业务操作行为。
西藏环宇旅行社负责人陈强告诉记者,现在游客的法律意识都普遍很强,而以前进藏游客出发前所签的合同,虽然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详细,但旅游线路、饮食安排及标准、购物安排等具体内容的规定就比较模棱两可。这就会导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纠纷扯皮。新出台的合同文本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考虑都比较充分,立场很公平。作为旅游从业者,是比较欢迎的。 |